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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园传真
    我校司宛玉同学荣获2012年度“陕西省优秀共青团员”称号
    时间:2012-10-10 阅读:

    日前,共青团陕西省委通过“陕团发[2012]19号”文件宣布了“关于表彰2012年度‘陕西省优秀共青团员’、‘陕西省优秀共青团干部’及‘陕西省五四红旗团支部’、‘陕西省五四红旗团委’、‘陕西省团建先进县’的决定”,表彰了我省2012年度涌现出的一批集体和个人先进典型。

    其中我校高2012届司宛玉同学荣获2012年度“陕西省优秀共青团员”称号。该荣誉的获得,既是对该同学“顾全大局、努力奉献、竭诚服务青年的良好品质”的肯定,也是对我校共青团工作的肯定。

    表彰文件内容如下:

    2012年以来,全省各级团组织在党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推进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全面履行团的各项职能,广泛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绩,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发基层团组织、广大团员和团干部的干事创业热情,共青团陕西省委决定,授予司宛玉等134名共青团员2012年度“陕西省优秀共青团员”称号,授予许妍等70名共青团干部2012年度“陕西省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授予西安交通大学扬帆社团支部等70个基层团支部(总支)2012年度“陕西省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授予大荔县许庄镇团委等50个基层团委2012年度“陕西省五四红旗团委”称号,授予共青团泾阳县委员会等12个县(市、区)团委2012年度“陕西省团建先进县”称号。团省委希望受到表彰的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陕西省五四红旗团支部、陕西省五四红旗团委和陕西省团建先进县要珍惜荣誉,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接再厉,更好地服务全省发展与和谐工作大局,在团的事业和本职工作中再立新功,再创佳绩。

    团省委号召,各基层团组织、广大团员和团干部要向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学习。学习他们带头践行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政治品格;学习他们竭诚服务青年,顾全大局,无私奉献的崇高品质;学习他们立足岗位,争创佳绩的奋进精神。

    各基层团组织、广大团员和团干部要以此次表彰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建团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省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全面履行共青团四项基本职能,不断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努力构建党政认可、青年普遍欢迎、经得起时间检验、具有持久生命力的共青团工作格局,为全面建设西部强省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