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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园传真
    西安交通大学附属中学关于征集校史资料、实物及校友名录的公告
    时间:2011-03-28 阅读:

    全体师生员工、校友:

    今年是西安交通大学附属中学建校115周年暨恢复建校30周年,为编撰《校史》,筹建《校史馆》,全面、系统、真实反映学校发展足迹,展现师生员工在各个历史阶段为学校发展艰苦奋斗的光辉历程,再现几代附中人默默耕耘、无私奉献的精神面貌,推动学校内涵发展,经研究决定,特向全校师生员工、校友、离退同志、家属,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征集校史档案资料、实物及历届校友名录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凡在西安交通大学附属中学建校以来各个历史阶段中形成并遗存下来的所有有价值的校史资料及实物等,均在征集范围之列。具体材料如下:

    1. 各个时期学校历任校级党政领导个人照片、历届校级班子成员集体合影及在任(届)时间介绍。

    2. 各发展时期学校历任校领导、年级中心主任(即年级组长)、学科中心主任(即教研组长)、备课组长任命书、聘用书、获奖证书(件)、论著、书信手稿、工作笔记、日记、教案、证书、公务信函、公务照片、音像资料、报道材料以及反映他们个人精神面貌、工作治学态度等方面的照片和使用过的有代表性纪念意义的实物等。

    3. 对学校的建设与发展有过突出贡献的专家、各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特级教师照片及佐证个人成就的实物材料等。

    4.校友所在班级合影照片。 校友中的社会知名人士、著名专家学者、领导干部(副处级以上),地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以及对国家或学校有突出贡献的实业家、企业家的重要成就或在社会上产生过重大影响的事迹材料,包括照片、实物、音像、书刊等;知名校友事迹介绍、资料和实物;对学校建设发展有突出贡献的社会各界人士的相关资料。

    5. 师生员工和校友在校期间参加省内外、国内外重大活动(包括社会活动、学术活动、重要比赛或评比活动)的文字材料(聘书、奖状、代表证、证书、通知等)、实物(奖品、纪念品)和照片,声像资料等。

    6.国家、省市领导人、社会知名人士及重要嘉宾来校视察、参观、访问、演讲时的照片、文稿、题词、批示、手迹、录音带、录像带、记录、文章及刊有相关报道的出版物等史料。

    7. 学校教师获得厅局(市)级以上奖项的论著、手稿、证书及在校期间使用过的有代表性的实物;反映学校各个时期获省部级及其以上教学、科研成果奖项的照片、证书、实物、音像等

    8. 学校各时期制发的具有校史价值和纪念意义的印刷品、实物样本,各类文件、印章、校牌、校匾、校徽、校标、校旗、校歌、校服、信笺、信封、简报、宣传单、个人身份证件(如早期的工作证、学生证、借书证、录取通知书、毕业文凭、学位证书、毕业分配派遣证等)、纪念章、奖状、校内使用的票证(饭菜票等)等实物。

    9. 学校早期购买或制作具有代表性的教具、仪器设备、模型、办公设备等实物或照片;学校早期形成和使用过的有史料价值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实验大纲、教学方案、教学笔记、教研室会议纪录、考勤表等;有代表性的教案、教材、讲义、指导书、课件、教参、试卷、教具模型、记分册、成绩单等。

    10. 教职工和校友个人珍藏能反映当时在校工作、学习和生活情景的课本、笔记、作业、奖品、生活照、纪念照、文章、诗词、回忆录、轶事等各种可资纪念的资料和物品。

    11. 学校对外交往活动中(如:外事、校庆、校友等活动)接受对方赠送的牌匾、锦旗、字画及其它纪念物品等;学校收到的题字(词)、贺信(电)及礼品等;校友赠送给学校具有纪念价值的实物等。

    12. 学校历史上各个时期楼宇牌、道路标识牌等,反映或记录学校昔日校园风貌、校址变迁、建筑物改建的照片或文字材料以及带有以前校名印记的物品等。

    13. 其它以上未详细列及,但能够典型反映学校历史的有关材料和实物等。

    二、征集方式

    1. 接受捐赠。凡捐赠资料及实物,学校都将登记造册。对于愿意将自己收藏的校史资料、图片、实物捐赠给学校者,学校将颁发《捐赠证书》,以致谢忱。因路途、身体等原因直接交送不方便者,也可电话接洽捐赠事宜。

    2.复制拷贝。对某些有重要参考价值的资料和实物,本人(或亲属)有保存意愿的,将由学校负责复制、拷贝、拍照、扫描、抄录后将原件安全归还本人(或亲属)。

    3. 无偿出让。愿意将校史资料、图片、实物出让给学校的,可与学校联系,在鉴定、确认后,由学校收藏。

    4. 文字或口头提供。拟撰写或已撰写自己或他人在校期间工作、学习和生活场景的文章、著作,可以纸质或电子方式送寄给学校。对年事较高或书写不便的老同志、老校友,可与学校校办联系,由专人联络并记录整理。

    三、征集要求及说明

    1. 文字材料必须真实、可信。所提供的原件材料要求载体完整、信息可读,或部分破损,但不影响对整体文字信息的理解;所提供的复印件或影印件请书面说明其真实性。

    2. 提供照片、图片材料请附简要的文字说明:包括时间、地点、事由、主要参加人的姓名、时任职务、拍摄(提供)人姓名、现从事职业、与学校的关系、联系方式等。同时标明是否愿意捐赠,照片、图片使用后需退还提供人的也请注明。

    3. 提供实物时,请提供实物使用的时间以及相关人员和与实物有关的背景材料。属于个人所有的实物、奖杯、奖牌、奖状、证书、题词、书画作品等,请书面说明获得时间、事由和获得人主要事迹,同时标明是否愿意捐赠,愿意把实物捐赠给学校的,捐赠物展出时将注明捐赠者。

    4. 回忆文章请在末尾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在校时间、在校时的职称职务、现工作单位或联系方式等信息。

    5. 学校对征集到的校史资料、实物,将进行分类、整理、编号,并妥善保管。

    6. 凡无偿捐赠具有较高价值档案资料者,捐赠者可优先、无偿利用所捐赠的档案资料。

    7. 对校史资料及实物征集工作有贡献突出者,学校将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四、征集受理单位

    1、受理部门:西安交通大学附属中学校庆办公室

    2.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兴庆南路135号西安交通大学附属中学校办

    邮寄时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校史馆征集资料”字样。

    3. 邮政编码:710048

    4. 联系电话:029—82660916(传真)

    029—82664806

    029—82668353

    5. 联系人:李老师 冯老师

    欢迎致电来函与我们联系,我们竭诚欢迎全校师生员工、离退休老同志及家属、海内外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踊跃捐赠或提供各种征集线索,在此表示衷心感谢!同时希望就30年校庆和校史展览馆的建设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有大家积极参与,西安交通大学附属中学的明天会更美好!

    西安交通大学附属中学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