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入法律专业人员,及时解决各类纠纷,确保校园安全,陕西洪振律师事务所“校园调解室”6月2日在西安交大附中挂牌成立。据了解,这是陕西中小学首家设立的律师进驻校园调解室。
近期,全国各地发生多起校园惨案,“校园安全”再度成为社会热点问题之一。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把校园安全当作大事来抓,政治局常委周永康强调,采取综合措施维护校园安全。5月17日,我省司法厅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要求调解员进驻省内每所中小学,及时应对和解决各类纠纷。陕西洪振律师事务所作为西安交大附中的常年法律顾问,迅速与学校取得联系,经过双方协商,确定在交大附中设立“洪振律师调解室”,通过各种方式对学生进行普法教育,为教师提供法律咨询,引导家长排忧解难,协调处理与学校有关的各类纠纷,让学生在没有“校园摩擦争执”的环境下健康成长。
在6月2日的“校园调解室”授牌暨挂牌仪式上,交大附中宋晋安副校长说,律师进驻校园设立调解室,有利于学校的普法教育和安全教育,有利于及时解决与学校有关的矛盾和纠纷,可以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对学生的伤害,这是依法治校工作的进一步落实,对于构建和谐社会产生积极影响。他说,学校与律师事务所合作设立“校园调解室”,这在全省中小学属于首家,对于打造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具有引领和示范作用。
陕西洪振律师事务所有关负责人表示,设立“校园调解室”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校园安全指示精神的具体体现,建立信息报告制度、纠纷矛盾登记制度等有效防范措施,渗透法制教育,通过法律形式让学校在安全、和谐的环境中运行,是我们对于每一名学生、每一个家长、每一位老师的心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