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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园传真
    关于部分教工加入工会的通知
    时间:2008-12-12 阅读: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我国劳动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目前我校多种用工制度并存。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和要求,经学校决定,凡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方可加入工会,具体要求如下:

    1、加入附中工会采取自愿的原则。

    2、自愿加入工会的人员范围:同附中签订正式代理聘用合同的教师和签订正式聘用合同的行政管理人员。

    3、入会人员应按月向工会组织交纳会费,会费数额为本人工资舍去元以下尾数的0.5%。

    4、入会后享受会员权利,履行会员义务,参加工会组织的活动。

    5、凡符合入会条件欲加入工会组织的教工,请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办理入会手续。

    交表地点:初中部在校办刘翠英老师处。

    高中部在校办葛仁灯老师处。

    交表截止时间:12月26日前。

    交大附中分校工会

    2008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