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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园传真
    以“八个为荣,八个为耻”为标准实践青少年价值观教育
    时间:2006-03-16 阅读:

    在全国人大、政协十届四次会议胜利闭幕之际,我校于3月15日下午组织全体教工进行学习。黄明贵校长首先向大家传达了“两会”的有关精神,重点学习了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4日下午在政协民盟民进联组会上提出的“八个为荣、八个为耻”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讲话。

    “八个为荣、八个为耻”:

    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

    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

    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

    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

    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

    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

    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

    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

    黄校长谈到,我们一定要领会胡锦涛书记的这“八个为荣,八个为耻”的重要指示,特别是对于从事基础教育的工作者而言,“八个为荣,八个为耻”对于长期以来困扰我们的“如何教育与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价值观”的问题提出了具体要求,对明确是非、善恶、美丑界限,推动形成良好社会风气,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我们应该结合学生实际,切实教育青少年从做好身边的每件小事开始,不可“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不断提高自身素养,把他们培养成合格的社会公民。 黄校长要求各年级组、教研组还要认真组织学习和领会“八人为荣,八个为耻”的思想精髓,能够以此为标准,切实运用在教育教学的实践中。